2023年09月07日 10:09
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金融机构应严格落实相关监管要求,对借款人申请经营性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等贷款的用途进行穿透式、实质性审核,并明确提示风险。对存在协助借款人利用经营性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等违规置换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行为的中介机构一律不得进行合作,并严肃处理存在上述行为的内部人员。
为什么最近银行经营贷又引起了严监管?惩处对象还是与银行合作的中介?演变到严监管的过程都是有迹可循的。
01 经营贷多数被挪用 在自媒体平台上,江苏某银行内部员工讨论:经营贷已经名存实亡。借款人很难做到“专款专用”。40%经营贷款项会流入房市,有30%是借新还旧,有10%是应急。真正去做企业做生意的经营贷,可能只占比不到10%。 无独有偶,武汉的一位银行经理也提出了这个观点。他表示:“在武汉,经营性贷款已经名存实亡了,据我了解,70%的人都没按照规定,把资金用于经营贷。用于还高利率负债占比的非常高,刷新我认知的是,有的银行把经营贷政策调整为‘二十年等额本息还款’,还有把消费贷提高到200万,什么意思不言而喻。要在规则内完成任务,今年的行长也特别难。” 监管部门表示:在解决这一问题的过程中,希望商业银行不要因为这一问题影响到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质量。对于发现作假骗取贷款的,需要依法依合同追回贷款。 02 银行当下遇到的难题 总而言之,银行内部人员目前遇到的难题是,如果银行一板一眼按照银监会的规则去玩,根本玩不转,再说当下经济情况,越来越少企业家敢拿着大额资金投入到生意上。 存量房贷与新发放房贷款利率不断走阔的背景下,不少“高位站岗”的房贷老客户看着着实眼热。随着8月31日央行、国家金融监督总局发布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存量首套房贷利率调整。 不过最低也就降低至当时最低LPR,借款人与商业银行之间仍有较大自主协商空间,最终调整方案主要取决于银行。但这个方案比起现下房贷来说,还是略高一些,更不用说2%左右的经营贷了。 03 银行是否默许? 表面上看不少背负KPI的贷款中介“见缝插针”,为了完成信贷投放误导借款人资金违规使用,甚至诱导消费者将房贷违规转为经营贷,并称可“享受”政策红利降低利息成本。 实际上贷款中介的活跃只是表象,松动的根本原因还是出资的银行们默许。今年年初多地银保监局发文提示相关风险,并表示严禁且持续严查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但如今看来,仍有不少贷款机构顶风作案。 04 多家银行被开罚单 7月18日,中国银行嘉兴市分行及4名相关负责人在7月7日被行政处罚,案由之一是贷款资金挪用于购房,浙江桐庐恒丰村镇银行也因此在近日收到罚单。去年以来,监管对信贷资金违规使用的罚单有所增加,而今年披露的罚单中,云南元谋农商行的违法违规行为之一,就是信贷资金用于归还借款人名下按揭贷款或转定期存款,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衢州分行则涉及“信贷资金被挪用于置换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另外,有10家以上机构存在“以贷还贷”现象,包括贵阳银行、青海果洛农商行、云南玉龙农商行、范县德商村镇银行、唐县汇泽村镇银行、湖北武当山农商行、江西湖口农商行,以及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国开行等部分分支机构,具体表现为信贷资金被用于偿还贷款,或者贷款回流至借款人等情况。 除了用于还贷,还有不少银行因为消费贷、经营贷等信贷资金挪用收到罚单,其中不乏与房地产有关的违法违规行为。 从各级监管部门开出的罚单来看,部分银行存在贷前不尽职嫌疑。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级部门披露的罚单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涉及信贷资金尤其消费贷、经营贷违规发放、资金被违规挪用等问题的机构已经超过250家(含分支机构),其中多数与房地产领域相关(包括用于还款),还有机构发放假按揭、假首付贷款等。 相比去年同期,针对不同问题的罚单情况有增有减,比如,记者以“消费贷”、“经营贷”作为关键词搜索发现,今年以来披露的相关罚单数量高出去年同期,不过与“房地产”相关的罚单数量在去年同期达到300份以上的小高峰,今年以来相关罚单总数减少至170份以下。不过,今年以来总局机关对商业银行总行发出的罚单已有4单,分别涉及渣打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民生银行。 经营贷资金流入房市,如果不及时遏制,不仅会影响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实施效果,而且会挤占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的信贷资源。目前看来商业银行也采取了房贷降息的举措,希望能缓解一部分低息贷款的需求。